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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去上了久違的游泳課
距離上次上游泳課已經三四個禮拜了
10/14那次沒去是因為10/9晚上為了打蟑螂而弄傷腳趾
所以不敢碰水
10/7跟10/21是純粹不想去
今天去上課老師根本就沒點到我的名字
點完後我去跟老師說我沒點到名字
他一聽到就說我遲到...
可是我沒有遲到阿!
我還坐在第一列勒...
然後他又說我已經三次曠課
所以已經被當了...
我都還沒請假勒...
我跟他說我腳趾受傷的事
他跟我說那不是理由...
所以堅持我已經被當
雖然當時我想要立刻回家
但我也游到最後
到了大約兩點半
他說要進行測驗
還是沒點到我的名字
我就在那一直等一直等
等到全部人都考完了我才知道...
他根本不想讓我考!
我知道我自己礦了兩次不應該礦的課
但是10/14那次我真的是因為腳受傷所以才沒到
他卻未審先判...
游泳課我不會再去了
反正他已經認為我一定會被當了
唉...
明明就是曠三次才會被當
為什麼我是兩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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